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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车员工制运营模式问题研究

出租车运营模式分为员工制、承包制、个体制模式,传统研究结果普遍显示员工制为最优模式。但对广州市出租车行业进行实证分析,行业内普遍存在的却是承包制模式。论文研究发现,传统研究忽视了员工制存在资金流转方式、劳动用工成本以及技术条件的限制,这些限制使员工制难以实现。只有在共享经济环境下才能使运营模式有所突破,逐步实现员工制模式。

【Abstract】The operation mode of taxi is divided into employee system, contract system and individual system. The traditional researches show that employee system is the best mode. However, the empirical analysis of Guangzhou taxi industry show that the contract system is existing universally in the industry. This thesis finds that the traditional researches ignores the limitations of employee system, such as capital flows, the cost of labor and technical conditions, these restrictions make the employee system difficult to achieve. Only in the sharing economy environment, the operate mode can be break through, and gradually realize employee system mode.

【關键词】出租车;员工制;运营模式

【Keywords】taxi; employee system; operation mode

【中图分类号】F42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1069(2018)01-0029-04

1 出租车运营模式

通过研究相关文献,学者对出租车运营模式的类型、优劣有了深入的研究,本文在吸收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将出租车运营模式定义为:通过生产资源、劳动资源相结合并按一定形式为乘客提供出租车运营服务的具体模式。出租车运营模式的内涵包括四个维度:出租车经营权归属、出租车车辆所有权归属、企业和个人缔结劳动关系形式、出租车为乘客提供服务的方式。为方便对比研究,本文将出租车运营模式分为三大类:员工制模式、承包制模式、个体制模式。

1.1 员工制模式

员工制模式在已有的研究报告中还被称为上海模式、公车公营模式等,是指拥有出租车经营权的企业自行购置车辆,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聘请司机驾驶车辆提供出租车运营服务,并以发放工资实现司机的收入。不同研究报告中普遍认为最优出租车运营模式是员工制,出租行业应往员工制模式发展和改进。

1.2 承包制模式

承包制模式在已有的研究报告中还被称为北京模式、承包经营模式、承包车模式等,特点在于不完全实行劳动合同制,而是实行经营合同和承包合同相结合的承包制。在承包制模式下,拥有出租车经营权的企业自行购置车辆,聘请司机驾驶车辆提供出租车运营服务。虽然企业与司机有签订劳动合同并支付基础工资,但司机的收入主要来源于司机收取运营收入、支付企业承包费、自行承担车辆运营费用后的剩余收益。在针对不同城市的研究报告中普遍认为,出租车行业中被采用比例最高的出租车运营模式就是承包制模式。

1.3 个体制模式

个体制模式在已有的研究报告中还被称为温州模式、挂靠模式、个体经营模式、自供车等,其情况较为复杂,其特点取决于不同城市的出租车行业管理体制,以及不同地区出租车行业发展历史。但个体制模式的共同点在于存在权属不清、管理松散、容易造成纠纷等问题。在不同的研究报告中都提出了个体制模式在出租行业中一直存在,甚至在某些地区是主流的出租车运营模式,但存在较大的管理难度,因此应被逐渐取代。

2 出租车运营模式的发展——以广州市为例

自新中国成立以后,广州市作为全国经济发展的领头羊和改革开放的窗口城市,在出租车行业发展的过程中也扮演者创新者和先行者的角色,广州市出租车运营模式经历了多个时期的发展。

2.1 “国宾车队”时期的员工制模式

为服务第一届广交会,广州市在1956年专门成立的广东省第一家国营外事旅游汽车公司广州市汽车公司,并为外宾提供出租车运营服务,被称为广州市“国宾车队”。在当时的经济环境和体制环境下,由国企统一购置车辆、聘请政治过关的司机、并向司机支付固定的工资,实行员工制的运营模式。且在服务方式上还没实现扬手即停,主要采用站点服务和包车服务。

2.2 扬手即停时期的员工制模式

1978年广州市在全国率先实行出租车扬手即停服务,作为配套在1979年从邻近的香港引进了出租车计价器,使扬手即停成为了简单易行、计价准确的服务方式。扬手即停服务推出后,企业还是继续实行员工制模式,但是遇到一定的管理难题。在“国宾车队”时期,乘客乘车前已确定路线和里程,并提前约定车费,车费将于每次服务结束后上交到企业。扬手即停时期,乘客乘车路线和里程是未知条件,车费需要在服务结束由计价器计量,再由乘客向司机支付。为此司机须每天驾驶车辆回到企业指定的场地,核对计价器和车辆里程表计量数据,并将车费上交到企业,此过程可能需要排队和等待,出租车的效率未得到完全的释放。

2.3 个体制模式的出现endprint

随着市场对出租车的需求不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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